日前,经开区总工会下发通知,启动2024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要求各基层工会充分运用“倾听 沟通 改善”三个一工作法,结合本企业实际,在第一季度积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重点推动能级工资协商。其中,要求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将能级工资协商纳入工资集体协议内容,提高技能人才工资福利待遇。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引导职工与企业“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找到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实现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可将工资增长、考核奖惩、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工时制度、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使用、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等职工关心问题纳入企业协商议题;对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围绕保工资、保支付、转岗稳岗、轮岗休假、待岗培训等涉及职工的重大利益事项进行协商。
通知还着重强调了技术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和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要求企业工会严格落实国家三方《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技术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在协商工资调整幅度、奖金分配、企业年金等事项的同时,要通过协商设立“新八级工”的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特定环境津贴等技能工资体系,协商制定职工技术创新、技能竞赛获奖、技术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等激励办法,协商建立疗休养和体检、改善食堂班车等福利,通过“以技提薪、助力共富”实现技高者多得、创新者重奖,推动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引导一线职工立足岗位提升素质、提高技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支撑。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在的平台企业、关联企业,基层工会可以就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休息休假和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与企业开展协商协调,建立符合其用工特点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集体协商机制,树立新业态协商典型,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理诉求有人听、有人问、有人帮,持续聚焦核心诉求,提升协商层级,增强协商实效,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通知还要求各基层工会要通过集体协商质效评估,进一步规范集体协商的代表产生、协商准备、议题确定、协商过程、审议通过、审查备案等程序,引导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形成合理工资福利预期。要继续以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目标,提升职工对集体协商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